各位同学:
2025年成人高考将于10月18-19日进行,为防范参与考试舞弊或替考情况的发生,特予提前教育警示。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等法律法规规定:
“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”。
“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、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、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的,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,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,直至开除学籍。
请同学们加强学习,严守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纪底线红线,杜绝舞弊、替考情况的发生。
教务处
2025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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